时间:2022-09-15 汽车评测信息 查看: 135
《道法》第42条机动车辆上公路行车,不能超过限速牌表明的最高的速率。在没限速牌的道路,应维持安全时速。晚间行车或是在易于出现危险的道路行车,及其遇有风沙、雹子、雨、雪、雾、结冰等气象条件时,应该降低行车速率。在公路相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行车道的,左边为快速行车道,右边为低速行车道。在快速行车道行车的机动车应当依照快速行车道要求的速率行车,未到达快速行车道要求的行车速率的,应该在低速行车道行车。摩托车应该在最右边行车道行车。有交通标志表明行车速率的,依照表明的行车速率行车。低速行车道内的机动车辆超过前面的车子时,可以借助快速行车道行车。